申辦說明
一、申辦對象:網路線上申辦僅限新辦借閱證,不包含換發及補發。
二、網路申辦填寫完成後須核對資料,核對方式有二種:
1、至本縣18鄉鎮市立圖書館任一館櫃檯核對您的身份證明文件,臨櫃核對資料後領取實體借閱證。
2、請將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戶口名簿、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或居留證,正本或影本,四擇一即可),照片檔或掃描檔e-mail至本館服務信箱miaolilibrary@gmail.com,審核通過後(約5-7個工作天)會以e-mail通知借書證已開通。建議下載「苗栗閱讀趣-苗栗縣立圖書館」APP之行動借閱證使用。
※如已經申請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的數位借閱證,或是已經透過所屬縣市圖書館的服務加入「一證通整合平台」(https://allpass.nlpi.edu.tw),請在登入該平台後點選「合作館專區」,再點選申請加入「苗栗縣公共圖書館」即可馬上成為本縣讀者(不需等待審核開通)。
借書證開通後,即可到館借閱本縣各公共圖書館圖書,亦可使用本縣數位資源(電子書),登入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為線上辦證時自行設定的密碼。
三、借閱圖書前,請先至本館網站(http://lib.miaoli.gov.tw),詳閱本館借閱說明、館際借閱說明及各項使用規定,了解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與義務。
四、讀者申辦借閱、預約或網路借書後,請自行至本館網站,登入「個人書房」,查詢各項借閱紀錄及通知。本館所提供預約圖書到館或逾期提醒電子郵件等通知服務,僅屬提醒服務,讀者不得以未收到圖書館通知,作為減免逾期罰則之理由。
五、讀者進入本館,不得以物品預占座位,請自行妥善保管個人物品,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告知聲明暨申辦人同意書
苗栗縣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依法將善盡讀者個人資料保護之責,為確保讀者個人資料、使用紀錄及權益之保護,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進行法定告知義務。
一、蒐集目的
本館蒐集讀者資料之目的係為辦理讀者借閱證申辦與驗證,進行圖書借閱、閱覽、預約或網路借書等服務,而蒐集、處理或利用讀者個人資料。
二、蒐集範圍
為提供圖書資訊服務,蒐集讀者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生日、電話、手機、地址、電子郵件及職業類別等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期間、地區、及方式
本館將於不損害申請人的個人權益原則下進行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並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使用,且無從識別特定之讀者。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得不限地區,合理利用讀者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與讀者相關權益
1、申辦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2、請提供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日後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持身分證向本館申請更正。若您提供錯誤、過時或不完整的資料,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本館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3、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讀者可請求查詢或更正本人之個人資料等,請攜帶申請人的身分證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就近分館辦理。
五、代理人注意事項
當您申辦之資料,包含委託人之個人資料時,您應確認該委託人已知悉,並提供委託書擔保已取得委託人之同意,授權依本館之蒐集目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委託人之個人資料。
六、本館保留隨時修改本告知內容,如有修訂,將公告於本館網站,恕不另行通知。